浅析当前农村财务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07-10-25 来源:丽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村级及财务违法违纪的案件时有发生,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真调研,对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归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收入不入帐,设立帐外帐。某院初查的7个村中有5个村存在收入不入帐,设立帐外帐的情况,达71.4%。有一个村于2004年至2006年底截留村集体木材收入中32000元未入帐;还有一个村于2004年在农业开发项目中虚报开支套取38700元,这些款项有的开支混乱,有的被贪污挪用。

2、村支书村委会主任贪污挪用占有相当比例。在初查的案件中,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及会计合伙贪污的有3件,占42.8%,主要手段是:在村帐上重复领取镇补发工资,将村集体所得进行私分,将领取的属于村集体的林改奖金和林权改革押金进行私分。

3、挪用救灾款项的行为也有发生。某村2005年5月至9月两次从县民政局争取两笔救灾款共15000元,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利用公章或假签名,伪造救灾款发放表,将该款套出后挪作他用,部分用于个人做生意。

4、直接侵害农民利益。按要求农税减免款直接由财政分别存入农户存折,但有的村干部以欺骗的手法将农户的存折收上来,又从农户的存折上取出部分钱,作为村里其他收入入村帐;有的村甚至将财政所增拨的公粮减免款进行了私分。

5、社会影响坏。村干部的腐败行为不仅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影响了农村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还容易激起民愤,引发群众性上访,加重了局部地区的不稳定因素。

上述情况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也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1、少数村干部存在不平衡心理。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挣钱不多,管事不少,一年到头很辛苦,入不敷出,心理不平衡,在这种吃亏了的思想主导下,不是很好地为村民服务,依法从事经济活动,而是只想趁手中有权捞一些钱财,以求补偿。

2、有的村干部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比如有的村干部认为自己是农民身份,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经济问题顶多是把村干部撤了,不懂得在协助当地乡镇政府从事有关行政管理工作时便应比照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处理。他们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经济犯罪活动,同国家工作人员一样是职务犯罪。

3、有的村级组织运作不规范。有的村所有事务的决策基本上由支书或者主任一两个人说了算,缺乏监督制约机制,管理不民主,使想捞一把的人有机可乘。

4、乡镇和有关部门对村干部和村级财务的监督制约不到位,监督手法流于形式。比如对一些按国家政策直接补助给农民的钱的监督只是停留在审查是否有签名的形式上。

二、解决问题的对策:

1、坚持依法治村,加大法制宣传的力度。一是要对村干部和财会人员开展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使其真正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合法,切实做到按章办事。二是要对广大村民开展民主教育,把政策、法律、法规、有关制度交给群众,使其真正懂得村民的权力有哪些,如何依法行使手中的权力,切实增强参政意识。

2、坚持财务公开,加大民主理财力度。一是建立民主理财式票据审鉴制度,即农民理事会,民主理财小组等群众民主监督组织要切实发挥作用,让其充分履行民主监督职责,并规定没有群众民主监督组织鉴审的票据不能报销。二是财务公开的内容要完整,时间要及时,程序要严格,让群众做到"五个明白"。即明白集体固定资产有多少;明白干部办事程序与结果;明白财务管理收支情况;明白自己应缴纳多少税费;明白村干部报酬有多少。

3、要坚持依法治财,加大监管惩戒力度。一是上级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监督不能流于形式,要按照"四相符合"的要求开展财务检查,即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账款相符。二是要逐步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考核体系,实行定期联查,预防财务内容及事项出现以假乱真现象。三是实行村干部过错行为民事赔偿制度,对于村干部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造成村集体经济损失的,要求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在执行财务制度上屡教不改,违法乱纪的干部坚决调整与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四是要随时根据群众的反映,对村级财务进行及时清理,对清理出来的经济问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作者:郑瑾 吴国梁  作者单位: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