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铁还需自身硬

发布时间:2007-08-06 来源:丽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莲都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探析

(莲都区纪委  兰仁生  何瑞芬)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组织作为端正党风政风、严肃党纪政纪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在作风建设上率先垂范,确保以优良的作风协助党委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当前值得我们关注和探讨的一个新课题。最近,笔者就莲都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状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性建议。

一、莲都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和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

莲都区共有52个纪检监察组织,其中35个部门纪委、纪检组,17个乡镇、街道纪委。全区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40多人,其中区纪委本级26人,乡镇、街道60人。乡镇、街道纪委一般由3-5人组成,纪委书记均由同级党委副书记担任,5个镇均配备了纪委副书记。全区上下已建立起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总体上符合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求,但还有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在有些方面与新形势的发展和新任务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心态不够平衡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心态不够平衡,往往将纪检工作与组织部门工作相比较,认为纪检部门专门办“坏事”得罪人,吃力不讨好;组织部门专门“抬花轿”做好事,受人尊重。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要比其它部门低,即使有足够的可支配资金,也会因纪检工作的特殊性加强自我约束,不会过多发放。政治上发展缓慢,有的干部在纪检监察部门一呆就是上十年,政治上却十年如一日,“原地踏步”。有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相对同级行政副职,在排位、班子内部分工及领导决策方面常常低人一等。在八小时之外,纪检监察干部往往要表现的“清心寡欲”,别的党员干部能去的地方不敢去,如舞厅歌厅;别的党员干部能得的自已不敢得,如土特产;别的党员干部能玩的不敢玩,如打牌搓麻将。有时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娱乐活动、朋友吃请也不敢参加,怕给人造成误会,让人说闲话。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反映,自从加入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行列,与同学朋友间的交往也因自我要求的提高随之减少,关系日益平淡,结果是同学远了,朋友少了。因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自我约束较多,久而久之,就被有些人认为 “不合群”、“过于老实”“不善言谈”,是社会的“另类”。上述种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不平衡心态,导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不安心本职工作。

(二)学风不够深入

一是学习不主动。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一谈到学习就显得不耐烦,牢骚满腹,认为学习是在唱“虚腔”,查办案件才是做“实功”,表现在行动上,就是学习不主动,自学的少,应付的多。即使是单位组织集中学习,也是和尚念经,心不在焉。有的认为自己干纪检多年,完全可以凭老经验办事,不用将过多精力花在学习上。

二是学习不够系统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往往重业务,轻理论及其它知识的学习。他们认为,自己是业务型干部,只要懂得国家政策、党纪条规就行,其他理论知识、经济知识不用多学。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偏科”厉害,对本科室业务能信手拈来,举重若轻。但对其他科室业务却如堕云雾,一问三不知。

三是学业不精。这主要集中体现在少数乡镇、部门纪检干部身上。他们往往忙于抓政府中心工作,忙于抓经济工作,忽视了对纪检监察知识的学习,对业务范围内的党纪条规掌握不多,有的甚至连最基本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都没认真学过。

以上种种,导致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认识不全,思路不新,办法不多,遇到新情况、新矛盾束手无策,或临时抱佛脚东查西问,以致问题不能及时有效解决。   

(三)工作作风不够硬朗

一是班子战斗力不强。少数乡镇(街道)和部门纪委班子战斗力不强,导致工作干劲不足。主要表现在:1、兼职过多。一些单位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除分管纪检工作外,还兼管后勤、老干部等其它工作,由于兼职过多,导致精力分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抓纪检监察工作;

2、班子不全。一些单位一把手认为干纪检没有抓经济来的重要,对纪委班子的配置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以致班子职位长期空缺,纪委书记成了“光杠司令”;3、纪委委员综合能力不高。主要表现于年龄偏大,工作缺乏主动性,开拓创新意识不强。一些单位领导干部认为,纪检工作比其他经济工作任务轻、空闲时间较多,往往把年纪大、能力相对较弱、临近退休的老干部安排搞纪检监察工作,导致不少单位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的问题比较突出。如17个乡镇街道共有纪检干部60人,50岁以上的就有20人,占了33%。

二是工作上存在畏难情绪。有些纪检干部认为,腐败现象由来已久,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原因,想有效遏制比较难,再加上受一些现实因素的负面影响,不免会产生各种消极思想。有的怕得罪领导,在执法监察、查办案件时,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得罪领导,以后工作难以开展。有的担心自己管多了,干部群众不理解,甚至产生反感心理,对自己有看法。有的怕查案子影响人际关系,怕遭打击报复,怕妨碍团结,怕丢选票,影响今后工作和自身的发展。

三是工作责任心不够强。少数单位纪检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够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工作处于被动状态,很难主动去考虑抓纪检监察工作,只限表面应付。有的对单位出现的问题遮遮掩掩,对不正之风睁只眼闭只眼,有的认为只要经济搞上去了,小问题查不查无所谓,往往对于纪检监察工作能够促进经济发展认识不足,甚至在一些同志头脑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纪检监察工作会“阻碍”经济发展的错误观念。从纪检监察干部本身看,也存在着“干经济工作吃香”的片面思想认识。

四是深入基层不多。这主要集中体现在区本级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身上。据了解,一些乡镇、部门及村级的干部群众将纪检工作偏面化,将纪检干部“妖魔”化,认为纪检干部来了就没好事,不是查帐就是查人,“看到纪检绕道走,见了组织喜眉头”,这是当前一些干部群众的真实写照。这些不正常现象,无形中影响了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他们认为,纪检工作就是监督人、检查人,下基层多了,一方面怕引起干部群众误解,另一方面怕干部群众不欢迎。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认为,下基层对纪检工作促进不大,存在下不下无所谓的慵懒心理。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实践证明,优良的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的生命线。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护好生命线,做良好风气的模范实践者。

(一)树立率先垂范意识,解决好思想作风问题。

 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为什么会出现心理不平衡、工作责任心不够强等诸多问题?归根结底,是思想认识上出了问题。

俗话说:思想是行动的指南。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纪政纪的监督者,在作风建设上更要树立率先垂范意识,以良好的作风“养身”、“立威”、“服人”。应当具备更高的政治觉悟、更强的组织纪律性。不能将自己等同于一般的党员干部,要树立“纪检监察干部与别人就是不一样”的观念,凡是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凡是禁止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思想上不消沉,工作上不畏难,待遇上不攀比,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敢于碰硬、乐观向上、艰苦奋斗的作风,“一手持矛,一手持盾”,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以自身的高尚情操和优良作风,增强说服力、感召力和战斗力,做良好风气的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 

(二)强化多样化培训,解决好学风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涉及范围广,政策性、业务性强,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既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又要有精通的专业知识,还要熟悉经济、法律、财会等相关知识,这样才能得心应手地干好工作。为此,解决好学风问题至关重要。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没有对学习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充分认识,就难以做到重视学习、主动学习。所以,要纠正学风问题,首先必须解决好认识问题。

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学习是做好各项工作的重要基础。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十分清醒的认识到学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思想上要确立“学习就是为了促进工作”的正确观念,正视自身在学习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努力改进,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市场经济知识、行政管理等课程学习,做到缺什么,补什么,争做新时期学习型纪检监察干部。

二要开展业务培训,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培训”。可以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经常举办业务培训班,促其在短时间内能较好掌握纪检监察知识,增强业务能力,较快进入纪检监察干部角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要实行“轮流讲课”,变压力为动力。定期在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开展机关干部轮流讲课活动。区纪委监察局共有在职干部26人,每月以“夜学”或集中学习的形式,安排2-3名干部在学习会上讲课。可结合当前形势,围绕一主题做中心发言,也可结合所在科室业务作专题辅导。要求每位干部必须参加,一年内完成一个大循环,无形中让他们增加了知识危机感,变压力为动力,自觉加强学习,积累知识,改进机关学风建设。同时,通过轮流讲课,能进一步锻炼干部胆量,较快提高口头表达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促使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提升。

四要进行轮岗交流,变“单一性”为“多样化”在纪检监察机关各科室间进行岗位轮换,使每个纪检监察干部在不同的岗位上得到锻炼,学习掌握全方位的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逐步实现业务“单一性”向“多样化”转变,打造“说唱念打”具佳的纪检监察工作多面手,切实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解决好工作作风问题。

工作作风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关键点和重头戏。要通过建章立制、强化考核、加大干部提拔交流力度等措施,选好人、管好人、用好人,想方设法激发干部队伍活力,切实改进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建设。

一是选好人,建立干部考核制度。坚持用好的制度选人,选作风好的人。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将干部工作作风、工作实绩等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责任心强、敢于碰硬、实绩明显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进行表彰奖励,并建议组织部门提拔重用;对工作推三阻四、明哲保身、绩效低劣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黄牌警告或戒勉谈话,性质严重的将其调离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是管好人,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交流制度。以制度形式明确规定,干部在某个纪检监察岗位工作若干年后必须交流。可在纪检监察系统内交流,也可向其他系统交流。不仅可以交流领导干部,也可以交流一般干部。这样多层次交流,可以让纪检监察干部经历多种岗位煅炼,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的成长,还可以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避免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而产生的消极因素。此外,以 “挂职煅炼”的形式,有计划的将优秀年轻纪检监察干部派往政府、财贸、组织等系统进行挂职煅炼。通过挂职煅炼,让纪检监察干部多学习多接触宏观调控、行政决策、经济管理、组织人事等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知识,取长补短,丰富知识面,增强工作能力,切实提高自身综合业务水平。

三是用好人,加大优秀中青年纪检监察干部提拔重用力度。要摒弃“纪检干部只会做纪检工作”的偏见,放心大胆地将一些德才兼备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安排到财贸、建设、林业、水利等部门重要领导岗位,彻底改变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风平浪静”或“波澜不惊”的状况,激发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