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纪委 潘海滨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切实做好保持党的纯洁性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纪律检查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对维护党的纯洁性肩负重大责任,应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
一、当前党员干部纯洁性方面存在问题及其根源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当前,我们党的队伍总体上是纯洁、团结、有战斗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保持队伍纯洁性的问题更加突出地摆在我们面前,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党员干部理念信念不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在大是大非问题上认识模糊、态度摇摆;二是有的党员干部作风不正,宗旨意识淡薄,事业心和责任感不强,贪图安逸、奢侈浪费,庸懒散现象突出,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不敢碰矛盾、不去着力解决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三是有的党员干部原则性不强,奉行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热衷于搞“小圈子”;四是有的党员干部为政不廉,无视廉洁自律要求,少数干部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五是有的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不够,发展党员、选拔任用干部把关不严。
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的纯洁性,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重影响党的执政地位巩固和执政使命实现,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笔者认为,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主观世界改造跟不上形势发展变化。党员干部只有不断改造主观世界,才能提高党性修养。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不自觉改造主观世界,偏离了科学的世界观,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对外联系带来的思想观念和价值观念的冲击。表现在以物质利益为导向的市场经济规则渗透到政治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有的市场主体为追求最大利益,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党员干部,一些党员干部难拒物质利益诱惑,导致权力市场化、利益权力化;一些党员干部受西方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不良思想及腐败现象的长期影响,淡漠理想信念,精神颓废,革命意志衰退;个人主义恶性膨胀,醉心于声色犬马、灯红酒绿、奢侈享乐,甚至从小贪小贿到大贪大贿,从“河边湿鞋”到“滑入深渊”,败坏了党风和社会风气。
二是理论学习和精神状态跟不上时代要求。理论是管方向、管全局的,也是管思想、管灵魂的。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精神上的高尚与亮节,来源于理论上的深刻和彻底。然而一些党员干部不注意学习,忽视理论修养,经受不住改革开放的考验,是非不分,好坏不辨,政治观念淡薄,一遇到具体问题,缺乏起码的政治判断能力。表现在习惯于凭“经验”想问题、办事情,缺少用科学理论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认识水平和工作思路,缺乏用全面的、辩证的、发展的眼光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缺乏统揽和驾驭全局的能力,难以防止和避免发生失误,给工作带来损失。
三是实事求是的作风在政绩面前受到挑战。敢不敢实事求是有没有党性或党性纯不纯的问题。一些地方、单位和个人为了片面追求“政绩”,存在着程度不同的违背实事求是原则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工作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热衷于刮风,简单地搞“一刀切”,主观武断,重大事情一个人说了算;不顾主客观条件和市场需求,滥铺摊子,滥上项目——定项目时拍脑门,争项目时拍胸脯,项目搁浅时拍屁股(一走了之);为达到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有的上级压下级,层层“加码”,有的下级骗上级,层层“加水”。有的党员干部表面上坚持实事求是,实际上,顾虑较多,处人处事圆滑——当实事求是可能招来非议、对自己不利,就把实事求是束之高阁,置客观事实于不顾,明知错而为之,给党的事业造成损失。
四是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共产党员的党性,从根本上说,是由共产党的性质决定的,是党的性质在党员身上的具体体现。我们党之所以能够由小而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们党的领导人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诚为大多数人谋利益。然而有的党员干部以为自己当上干部就很了不起,不把群众放在眼里、装在心上,沾染了官僚习气和市侩作风,一事当前先替自己打算,搞个人的、家庭的利益至上。玩弄人民赋予的权力,忽视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党群干群关系一定程度上出现疏离,削弱了党的执政基础。
五是逾规逾矩的特权思想滋生。党的纪律是维护党的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证,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然而,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纪律规定是给别人制定的,是远离自己的东西,遵守纪律是别人的事情,无视组织纪律,为所欲为,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要求别人不要碰的“高压线”,自己却屡屡碰撞,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却做不到;有的不遵守政治纪律,自由主义泛滥,不分场合滥发议论,热衷于传播道听途说的“小道消息”;有的在原则问题上和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甚至丧失党性原则,跟着错误的东西跑,即使发现问题,也往往以“息事宁人”、“下不为例”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的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我行我素,不守规矩;有的以权谋私,权钱交易,顶风违纪,走上违法道路。
二、纪检机关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实践途径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形势下保持党的纯洁性,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做到“四个结合”,即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相结合、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相结合、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发挥监督作用和严肃党的纪律相结合,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思想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作风纯洁,大力保持党员、干部清正廉洁。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要求,纪律检查机关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就要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切实发挥教育、监督、检查、处理、保障等职能作用,做到“六个坚持”。
(一)坚持把加强教育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基础工作。一是要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要夯实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辨是非,及时排除和战胜各种错误思想的干扰,懂得在重大问题上应当坚持什么、提倡什么、发扬什么、反对什么、限制什么,从而看牢自己,不为贪欲所害;管住家人,不为亲情所困;谨慎交友,不为人情所累。二是要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让广大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建设理论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确从政行为规范,清楚违纪行为的后果,增强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三是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营造浓厚的崇廉、尚廉社会氛围。通过发挥教育引导作用,筑牢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思想作风基础。
(二)坚持把健全制度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保障。一是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党员干部不仅自己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还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更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责任。二是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依据部门和岗位的职责、职权、行使流程查找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逐步实现从“权力反腐”到“制度反腐”的转变。三是要深入推进各项公开工作。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扎实推进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联系点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扩大行政决策和管事事务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深化司法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面推进权力透明运行。通过制度建设,切实把保持党的纯洁性落实到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之中。
(三)坚持把强化监督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关键。一是要强化对权力行使的制约和监督。历史和实践充分证明,不受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领导机关、领导干部是党实现执政目的的主要实践者,他们手中拥有人民赋予的权力,必须要加强对用权行为的监督,重点要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二是要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重点要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司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金融的监管,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三是要强化效能监督。只有确保政令畅通,才能保证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才能把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福祉的重大政策落到实处。要及时发现和解决效能建设存在的问题,严肃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通过监督检查,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的纯洁。
(四)坚持把深化改革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治本之策。只有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才能始终保持党的纯洁、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要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一是要善于研究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通过调查研究和分析认证,提出反腐倡廉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为推进改革创造条件。二是要善于全面总结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把握新的历史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实践和理论创新。三是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基层和群众的创新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和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不断从人民群众的有益做法和新鲜经验中获得反腐倡廉改革创新的动力源泉,及时发现腐败问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党内出现的不纯洁现象,实现党内吐故纳新的良性循环。
(五)坚持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任务。一是要做群众的“贴心人”。要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抓手,继续深化“当党的忠诚卫士、做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真心帮助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工作的标准,努力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取得成效。二是要做群众的“保护人”。高度关注政策的制订、实施给群众利益带来的新变化,认真研究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做群众的“代言人”。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及时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听取他们对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合理采纳并体现到改进工作中去,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实实在在效果,通过维护群众利益保障党的纯洁。
(六)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维护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重要手段。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是我们党同腐败分子最激烈的较量,最能体现我们党的决心,最能坚定人民群众对反腐败的信心,是惩治腐败、维护党的纯洁性的最有效手段。一是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始终保持对腐败行为的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决不姑息。二是要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要充分利用案件资源,在依纪依法办好每一起具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案件的同时,做好对涉案的轻微违纪人员的诫勉谈话、提醒教育,召开发案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和运用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等工作,把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三是要确立正确导向。通过查处警示,维护党纪国法,匡扶公平正义,纯洁干部队伍,净化社会环境,有效促进领导干部遵纪守法行为规范养成。通过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巩固党的纯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