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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在心中| 规范“8小时外”言行,下面这19条负面清单请收好

发布日期:2018-01-26 16:47 来源 :丽水市纪委监委网站

   

 

  【2018年第04期】

   

  “8小时内”安分守己、谦虚谨慎

  “8小时外”出入私人会所、公款吃喝

  ……

  近一周,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相继通报了省内21起党员干部违规参与“酒局”“牌局”、参赌、醉驾等典型问题,其中,宁波市查处的5名醉驾的党员干部全部被“双开”。


       节日渐临近,一周连续4次通报,使得党员干部“8小时外”行为再次成为关注焦点。


  近年来,许多贪腐官员相继落马,细查违纪情节,多数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大都发生在“8小时外”。现实中,仍然有一些同志“8小时外”的生活“丰富多彩”得不正常,值得警惕。 


 

  净化“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 规范“8小时外”言行下面19条负面清单需自省

  

 

  是否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或者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是否参与赌博、传播淫秽信息、吸食毒品等低俗违法活动或组织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组织活动。

  

  是否拉帮结派或借联谊会、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等活动搞“小圈子”“拉山头”,或搞官商勾结等。

  

  是否存在铺张浪费、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行为。

  

 

  是否注重自身公众形象,遵守社会公序良俗,有无在公共场所或群众面前耍特权、逞威风、损害群众利益。

  

  是否有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和公车使用等行为。

  

  是否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插手不该管的事项,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当利益。

  

 

  是否严格要求本人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身边工作人员遵守有关规定,有无接受利益关系人的馈赠和招待,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应当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是否有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从事营利活动等与民争利的行为。

  

  是否在各种场合讲党性原则,有无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公开发表有消极思想或负面影响的不当言论。

  

  是否存在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等破坏公平秩序行为。

  

 

  是否在遇到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

  

 

  是否存在有恶意拖欠贷款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公用事业服务费用等失信问题。

  

  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违规排放等突出问题。

  

  是否有大操大办或参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是否有酗酒、酗酒滋事或酒后驾驶等行为。

  

  是否有通奸、包养情人等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

  

  是否存在对长辈不敬不孝、对晚辈不养不育、对亲人不管不顾、对邻里不和不睦等违反道德文明的行为。

  

  是否按规定如实向组织请示报告个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有无发现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现象。

 

  “8小时内”讲纪律,“8小时外”更要有规矩。不忘初心,用好权力,守住“8小时外”底线,这是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时时自省的问题。(综合整理自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反腐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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