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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在心中| 问责,你要知道的34字原则

发布日期:2019-04-26 11:59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2019年第11期】
  问责是把利器,也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手术刀,既要高高举起,也要精准落下。要通过精准问责,起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让干部真正把责任扛起来。但实际工作中,问责不严肃、不规范的情况时有发生。
 
  哪些问责乱象最常见?如何才能问的精准?今天,我们就来聊聊问责这件事。
  
  1.“凑数式”问责
  少数地方或部门为了完成年度问责指标,搞起了“凑数式”问责,把问责泛化、扩大化。在中部某区城区一个拆迁项目中,有个别区干部工作方法粗暴简单,在群众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命令强行拆掉房屋。事后被拆迁群众在某重要会议期间越级上访,结果上访群众所在镇、村两级相关负责人也被问责通报。
 
  这名干部说,被问责的干部辩解也没用,“毕竟是你辖区的人嘛!”他不禁感慨:缺乏全面分析的笼统问责,最后容易变成“找背锅人易,找负责人难”。
 
  2.“看人下菜式”问责

  “看人下菜式”问责在基层并不少见。比如湖南省郴州技术产业开发区园一名工作人员上班喝牛奶被问责;贵阳一护士下班打麻将被扣发绩效工资;福建两名教师因在占道经营的摊点买菜被通报;武汉4名政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因上班时间与同事用武汉话交流被罚款;山西某学校教师放假后到酒店AA制聚餐,被通报批评……
  
  3.“一刀切式”问责

  谈起“一刀切”,脑海中很容易想到的一个形容词就是:简单粗暴。在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尤其是一些基层或落后地区的环境整治,还存在着治理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粗暴的问题。比如有些明明合规合法的企业,却因为地方以产业划线、以区域设界,搞“一刀切”,在督察组到来之后被断电停产,以表明地方治污的“坚决”态度。新华社曾报道,某省不论企业是否环保达标,一律实行错峰停产,有的达标企业因此被关停4个月。
  
  这些执纪简单化、问责粗线条甚至乱问责、错问责、问错责的现象冒头,虽然事后相关处理被撤销,却也造成了一些不良影响。因此,不能什么问题都问责处理;不能谁说问责就问责,想怎么问责就怎么问责。
 
  而以下这样的免予问责,得到了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分管扶贫创业园项目的江苏省沭阳县胡集镇副镇长张扬去年4月等不及审批,决定提前对不符合鲜切花种植条件的钢架大棚进行改建,确保农户25万株花苗及时栽种,避免了农户的损失。
 
  该县纪委监委根据调查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研判会,认为项目未批先改建是由于客观原因,而且张扬完全是从实际出发,为了农户考虑,未造成严重后果;项目调整报批申请后来及时得到上级批复,调整项目也通过了相关部门验收。最终,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张扬免予问责。“当初下决心做这件事的时候思想上是有准备的,组织上对我免予问责,让我更加坚信只要为群众办事,干净做事,组织一定会为你撑腰。”张扬说。
 
  问责是手段,促使党员干部尽责才是目的。
 
  纪法链接
  精准有效用好问责利器
  如何问得精准?须遵循四大原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第三条规定,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这四条原则34个字,就是问责工作的“度量衡”。
       第一条原则要求,问责必须依规依纪进行、深入调查核实,正确研判问题的性质和后果,做到宽严有度、不枉不纵;

  第二条原则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化,强调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

  第三条原则要求在问责工作中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
 
  第四条原则是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是哪一级责任就要哪一级承担,不能替代。
 
  问责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党章和监察法有原则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明确具体的规范要求。这些原则规定和要求是做好问责工作的重要法规依据,一定要认真掌握好运用好,绝不可忽视或偏离。
  

 

  (综合整理: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崇尚清廉,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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