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部署,2019年1月2日至1月31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丽水市文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19年3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文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文联党组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书记代表市文联党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作了全面深刻检查,班子成员逐一作深刻反思和自我检讨,认真剖析问题原因。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市文联党组把落实巡察整改意见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成立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任务落实的日常跟踪督办。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多次指导巡察整改工作,并保持随时沟通。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目标。市文联党组先后召开11次党组会、6次党组专题分析会和学习会,认真制定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市委巡察反馈的六方面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为34个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确定了87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把巡察意见和建议转化为真抓实干的实际行动,对每项整改问题做到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切实将解决问题和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建立一套机制”。四是建立完善制度,落实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常态化的制度体系,真正做到巩固好制度、坚持好整改成果。
截至目前,巡察组反馈的六方面34个问题,其中30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或基本完成,2个正在整改,2个整改项目按年初计划在下半年开展。在整改的同时,以严厉的问责促进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由主要领导约谈6人,诫勉谈话1人,责成作出深刻书面检讨3人,批评教育11人,追缴违规资金共计2.96万元,新建立制度11项,修订完善制度11项。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贯彻市委决策部署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今后中央、省委、市委召开的重大会议精神,纳入文联党支部、读书会、工作月会重要学习内容,并做到及时贯彻落实。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市文联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组织开展“丽水文艺界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系列文艺活动,已创作出各类文艺作品4600余件。促成省文联与莲都区政府签订共建“古堰画乡”艺术小镇协议,为实现丽水绿色高质量发展助力。结合“三服务”和“文艺助力景宁畲乡特色小镇全面小康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等重点文艺活动项目,与省文联联合开展 “送文艺戏剧下基层”、摄影进万家、写福送春联、走访慰问联系村贫困户等系列活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市文联共举办巡回演出20余场,写福送春联6000余幅,为70岁以上村民拍摄肖像照100余幅,拍摄全家福200余幅,选送放映电影50余场。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责任到位。制订出台《丽水市文联推进文化丽水建设实施意见》,切实推进丽水文化建设。制订《丽水市文联月工作例会制度》,确定每月25日召开例会,总结本月工作完成情况,部署下月重点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
(四)明确工作目标,强化督促检查。制订出台《贯彻<丽水市文联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方案》,下一步将紧盯目标、任务、进度,强化督促检查,扎实推进改革取得实效。加快落实文联改革挂职制度,启动文联挂职副主席、副秘书长的人选公开推荐工作。协调推进县(市、区)文联改革,目前缙云、青田、云和、松阳、景宁5个县已出台改革方案。
二、关于“党组对文联职能定位把握不准”问题的整改
(一)明确工作职责。在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上,明确文联机关有专业特长干部“首先是文联干部,之后才是艺术家”的定位。修订完善《文联干部职责分工》,明确职责、分解任务、理顺机制、便于督查。修订《处州艺苑(天妃宫)日常管理办法》。开展天妃宫个人创作行为督查清理工作,明确“不得把天妃宫协会工作室作为个人创作室,不搞特殊化”,文联干部上班时间不得私自在天妃宫创作。
(二)工作重心下移。结合文联党组工作分工,调整完善《丽水市文联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结合文联干部岗位分工调整,建立《市文联干部联系县(市、区)文联及市直文艺家协会制度》,要求强化调查研究,主动服务,更好地落实新时期文联工作新职能。建立文联班子成员届内完成所有协会主席、副主席所在单位联系走访制度。明确协会工作半年汇报制度,及时掌握协会活动及工作开展情况。
(三)强化文联管理职能。按照“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新职能,加强与各文艺家团体的联络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制订《市直文艺家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市直文艺家协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协会意识形态和廉政建设等工作。
三、关于“政治意识不强,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问题的整改
(一)修订完善议事规则。修订完善《丽水市文联党组工作规则》,明确各类会议的议事范围、程序和要求,每次会议实行分列议题、专人记录的方式进行规范操作。
(二)严格贯彻民主集中制。建立谈心交流机制,加强班子成员沟通交流,提高班子向心力。明确规定,党组会议题提前1天以上沟通,会议通知提前1天以上下发,会议材料提前1天以上供党组成员阅知,不得临时动议,实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
(三)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明确党组会议议程,规范会议记录,对“三重一大”制度进行重点学习,强化“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事项、额度、程序、责任追究等)。明确今后文联党组研究“三重一大”需邀请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前来指导,完善会议纪要。党组书记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内在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四、关于“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浮在面上,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会议学习制度。修订完成党组会、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全体党员会、全体干部会等相关会议规则。规范会议记录,确定专人、专用笔记本进行会议记录。
(二)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制定出台《关于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时代丽水市文联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并严格执行上级重要会议学习传达、上级重大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机制。制订《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会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协会思想、组织等建设,完善协会政治理论学习培训机制,不定期组织广大文艺工作者开展学习讨论、学术交流、理论研究等。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积极组织学习教育。从2月份起坚持每月25日开展政治学习暨工作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上级有关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6月4日,召开全市文联主席会议暨推进文联改革工作座谈会,邀请市委宣传部理论党教处处长周平作意识形态专题讲座,组织九县(市、区)文联负责人和市直11个文艺家协会主席、秘书长听取讲座,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8月底计划组织全市文联系统干部到浙江传媒大学开展全员培训,计划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开展意识形态专题授课。
(二)强化意识形态责任主体。制订《丽水市文联党组意识形态管理责任制实施细则》《丽水市文联直属文艺家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文联党组意识形态主体责任。6月4日与直属协会负责人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状, 并通过专业授课、小组讨论的方式开展了文艺工作中意识形态形势的分析研判,要求各文艺家协会针对问题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强意识形态管理。
(三)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修订完善《文联协会绩效考核办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对协会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协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协会会员教育培训日常管理之中。开展网上文联及文艺家之家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发挥好阵地的团结、引导、凝聚作用。落实协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计划10月份完成组建艺术家道德建设委员会工作。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指导。召开文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机关支部工作,召开文联党组党建工作部署会。党组成员带头参加支部各类活动和主题党日活动,带头为机关支部和基层文艺家协会党员讲党课,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机关支部向文联党组每年年终定期汇报制度。
(二)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完善文联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活动安排,并按计划执行。召开市文联全体党员大会,完成机关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产生新一届支部委员会。明确党组分工,督促机关支部及时召开月党支部会议,形成常态化机制。建立学习会上重点发言和讨论机制,进一步明确学习目标和任务,提高学习效果。拓宽思路,走出机关,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活动,已开展“绿色发展”“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以及赴之江监狱开展警示教育学习等主题党日活动。
(三)积极探索协会党建工作。召集协会党建工作有一定基础的市作协、市诗词楹联学会进行摸底座谈。召开组联工作会议,开展党内宣传教育,探讨市直各文艺家协会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探索条件相对成熟的个别协会先行建立党小组或临时党支部,规范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要求。发挥文艺家协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落实文艺家职业道德建设及意识形态工作。
七、关于“抓协会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协会工作指导。完善协会换届考察工作程序及相关工作机制。指导市直各协会成立“各文艺家协会换届领导小组”,加强对换届工作的领导,严格协会换届的组织程序、选人用人条件、换届规模等事项。加强协会文艺骨干的深入考察,注重协会换届之前班子人选的沟通,加强人选的推荐和酝酿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1个协会已顺利完成换届。
(二)扩大文联工作对象范围。修订完善《丽水市文联协会工作规章(试行)》,明确协会理事基层代表比例要达25%。落实文联改革方案,增强文联组织的代表性和广泛性,明确在市文联文代会代表中,基层和创作一线文艺工作者比例达80%以上,新文艺群体代表比例达 7%以上,55 岁以下中青年文艺工作者代表比例达 85%以上。在市级文艺家协会代表大会、理事会、主席团中,基层和创作一线文艺工作者、新文艺群体和 55 岁以下中青年会员比例都要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建立市级文艺家协会兼职主席团成员、理事会成员年度履职登记制度,推动协会领导机构更好履行职责。把更多体制外文艺工作者吸纳到文联群众团体中来,更好地发挥文联的团结引领作用。
(三)加强业务学习。修订完善《丽水市文联协会工作规章(试行)》,取消班子成员年龄限定的条款。党组中心组组织学习了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八、关于“干部出国(境)管理不够严格。党组履行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两位专业技术人员未按要求备案”问题的整改
第一时间对相关人员进行公安出入境报备入库工作。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共丽水市委组织部 丽水市公安局转发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操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再次强调严格执行干部出国(境)有关规定。于2月初对干部因私出国(境)护照管理开展专项检查,对我会7位在职干部职工的11本因私出国(境)证照进行集中管理。
九、关于“隐形‘四风’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认真开展“四风”教育回头看。组织文联机关全体干部和市直文艺家协会负责人开展纠正“四风”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重新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 条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精神,要求文联机关全体干部和各文艺家协会高度重视、提高认识,从源头防范“四风”问题反弹。修订完善《关于加强直属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规定。
(二)开展自查自纠。责成市摄影家协会上缴召开摄影年度会议费用共计1260元,并将款项上缴廉政专户。责成文联组联创研中心加强对文艺家之家创作台、书画桌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三)严肃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原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进行约谈,并要求其作书面检查。分管领导对涉及文艺家之家修缮过程中购置书画创作台、书画桌等问题的相关处室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四)完善文联内控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丽水市文联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配备购置有关设施标准,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 问题的整改
(一)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制订出台《丽水市文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有关规定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相关规定。制订出台《丽水市文联评审费标准》,进一步明确文联及协会举办赛事发放评审费标准。
(二)开展自查自纠。责成市摄影家协会全数收回向合作承办摄影比赛方发放的评审费1.95万元。责成市文联相关责任人、市作协、市诗词楹联学会上缴安排会议同城用餐费用8856元,并将上述款项上缴廉政专户。
(三)严肃批评教育。党组书记对原摄影家协会负责人及秘书长进行约谈。分管领导对涉及“会议同城用餐”问题的相关处室和协会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
(四)规范会议管理。2月22日,在协会主席工作会上作了进一步强调,杜绝同城接待等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类似情况发生。同时严格会议审批流程,事前申报会议预算,费用支出实行“谁主办、谁承担”原则。
十一、关于“违反市委关于正职‘七不直接分管’” 问题的整改
对市文联党组分工进行调整,下发了《中共丽水市文联党组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明确财务、人事、项目审批等工作由党组成员、副主席兼秘书长分管。
十二、关于“内控制度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规范财务基础工作。组织机关全体干部学习预算相关制度规定、《合同法》相关规定和重要合同内容等,强化干部财经意识。明确每季召开党组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会,加强日常预算支出管理。聘请浙江晟耀律师事务所余津律师为市文联法律顾问,加强对文联相关合同把关。
(二)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制订出台《丽水市文联财务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预算管理规定。修订完善《文联内控制度》,进一步明确政府采购程序等,要求各处室负责人做好每年预算申报和绩效评估,明确要求“对市委、市委宣传部安排或部署的阶段性、临时性工作,相关人员要提前做好采购计划和预算”,进一步厉行节约、规范内部管理。
十三、关于“对所属协会账务工作存在失管失察情况” 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自查自纠”。党组书记代表文联党组对相关协会的主席和秘书长分别进行约谈,指出协会账务管理中的相关问题,明确今后要坚决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健全内审制度,明确每年年末对协会财务开展内部检查和审计。
(二)开展协会账务集中管理。制订出台《丽水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协会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协会财务管理。委托丽水万邦天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协会的财务账目进行为期五年的集中代理,确保协会会计科目记账规范。
十四、关于“管党治党不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落实督促责任。制订出台《市文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的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工作的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季度例会,研究部署文联系统党风廉政工作。建立定期分析阶段廉政形势和廉政风险防范重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加强廉政教育管理。
(二)党组成员、副主席代表文联党组与当事人办公室副主任谈话,指出公职人员要廉洁自律,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督促当事人及时妥善处理个人信用债务问题,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进一步落实文联领导与干部谈话谈心制度。结合支部党日活动,开展 “绿色发展”“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廉政警示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在干部学习会上,开展案例教育分析,举一反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十五、关于“文艺家之家修缮工程存在较大廉政风险” 问题的整改
(一)开展风险排查。市文联党组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情况全面调查。在具体的项目实施中,因天妃宫为文保单位,市文保所不允许对其进行大面积翻修,导致原设计修缮方案有了较大调整,在增加的设计联系单7份、工程量变更联系单41份中,经排查设计方、施工方和项目负责人之间,未发现廉政方面的问题。
(二)开展问责追责。党组书记代表文联党组对该项目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工程监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对工程业务的不严肃问题,明确要加强学习,切实加强项目监管。要求对类似文艺家之家市级文保单位施工项目,在设计前要与相关文保单位充分沟通,形成一致意见,严格变更审批程序管理,防范廉政风险。
(三)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工程招投标相关制度、项目采购及合同管理相关政策等,熟悉政策,避免类似情况发生。调整党组分工,明确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管理,落实责任,严格制度执行。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下一步,丽水市文联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之以恒地继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市文联党组将始终保持抓整改的频度和力度,坚决打消“过关收场”的心理,让全体党员干部始终绷紧思想上的弦,坚持不懈抓好各项后续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对整改工作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的,帮助分析原因、协助解决困难,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需一段时间整改的事项,紧盯不放,逐个对账销号,做到边整边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件件见效果,确保每一个整改事项都有一个负责任的交代和结果。同时主动接受党内、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二是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强干部培训培养工作力度,提高各层次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不断推进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坚持巡察整改与文联工作两促进。发挥好巡察监督的催化、强化作用,把支持整改落实工作与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党建带群建、带业务、带作风、带队伍。准确把握文艺工作的时代主题和历史使命,明确文联深化改革的方向和重点,最广泛地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为加快高质量实现“两大历史使命”、奋力开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新境界汇聚强大合力。四是以长效机制有效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继续抓好集中整改、边整边改的同时,及时剖析深层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坚持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研究制定更加完备科学有效的规章制度,加快形成一整套管用管长远的制度体系,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注重用改革的办法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电话:0578-2091742(工作时间)。单位地址:丽水市花园路1号,丽水市文联,邮编:323000,电子邮箱:5839749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