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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6 10:51 来源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


2021 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现就丽水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含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是党中央立足党的百年历史新起点、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为动员全党全国满怀信心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作出的重大决策。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又是监督机关,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强自觉,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走在前、作表率。


1.基本遵循。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四届八、九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坚持学习党史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党的非凡历程中汲取真理力量、传承红色根脉,坚定理想信念、筑牢对党忠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永葆党的先进纯洁贡献纪检监察力量。


2.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围绕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守好红色根脉、奋力争先创优,大力弘扬践行红船精神、长征精神、浙西南革命精神,争当学史悟思的排头兵、增信崇德的排头兵、为民办事的排头兵、勇开新局的排头兵,交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分答卷、传承弘扬红色精神的高分答卷、一心为民真抓实干的高分答卷、党建引领一体推进“三不”的高分答卷、坚守底线防范风险的高分答卷、争先创优开辟新局的高分答卷,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丽水的高分答卷,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3.总体安排。党史学习教育贯穿 2021 年全年,面向委机关全体党员,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注重与纪检监察工作实际相结合、与委机关实际相结合。启动时委机关召开动员大会,结束时召开总结大会。从动员大会到“七一”庆祝大会,全面系统学习党的百年奋斗史。从“七一”庆祝大会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十九届六中全会到总结大会,同学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二、主要安排


着眼全党全国,突出纪检监察特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刻铭记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的光辉历程,深刻认识中国共产党为国家和民族作出的伟大贡献,深刻感悟中国共产党始终不渝为人民的初心宗旨,系统掌握中国共产党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形成的重大理论成果,学习传承中国共产党在长期奋斗中铸就的伟大精神,深刻领会中国共产党成功推进革命、建设、改革的宝贵经验,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实绩的担当本领,在学习教育中争当理论武装的示范、对党忠诚的示范、为民排忧解难的示范、敢于善于斗争的示范,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开展“学党史、悟思想、明初心”专题学习活动


目标要求:坚持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支部专题学习、理论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委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系列重要讲话、重要论述、重要著作和百年党史系列图书资料,到 12 月底,实现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专题学习、阅读党史读本全覆盖。


重点举措:1.开展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跟着总书记学党史”专题学习。3 月中旬以前,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4 月中旬以前,将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作为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开展交流座谈,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 1 次专题学习。7 月中旬以前,围绕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新时期和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历史,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采取专家辅导、现场学习、集中研讨等多种形式组织专题学习。年底前,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百年党史等内容,市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进行 4 次专题学习,全年实现中心组专题学习全覆盖、交流发言全覆盖。(责任部门:宣传部)


2.开展“学党史、读原著”活动。坚持以自学为主,组织全体党员干部结合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等重要讲话精神,原原本本系统学习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等指定学习材料;学习《中国共产党的 100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重要参考资料;学习“《习近平在浙江》采访实录”等重要教材;学习《中国共产党丽水历史》(一卷、二卷)、《浙西南革命故事》、《浙西南革命遗址》等地方特色读物。(责任部门:机关党委)


3.开展党史学习专题培训。加强党史教育培训,将党史学习纳入市纪委市监委各类业务培训班的必备课程,贯通学习党史、纪检监察史和专业业务,推动纪检监察干部学有思、学有悟、学有进、学有成。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清廉丽水建设基础应用平台、“指尖论坛”微信群等载体,让委机关党员干部广泛深入开展党史学习。组织相关干部参加市里安排的重点培训班次,认真接受以“走进红色学府学党史”为主题的党史教育活动。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市里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示范班,接受党史轮训。组织委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党史网络专题培训,严格落实在线集中学习时长不少于 20 学时。(责任部门:组织部、机关党委)


4.开展“追寻浙西南足迹重走红军路”支部主题党日活动。


“七一”前,组织各支部赴全市党史现场学习基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开展“进行一次现场宣誓、聆听一个历史故事、诵读一篇文献史料、观看一部记录影片、参加一次场景体验、进行一项互动教学、重走一段红军路”等活动。结合支部学习,开展“听老党员讲党课”活动,通过现场邀请或组织观看视频等形式请 50 年以上党龄老党员结合自身故事讲述党的历史。“七一”前,确保每个党支部至少开展一次学党史主题党日活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支部)


5.开展“学党史、悟思想”系列宣传教育活动。4 月,结合“读万卷书”活动,举办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阅读马拉松”暨党史知识竞赛,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市党史知识竞赛。5 月,开展“重温习近平同志在浙江”活动。6 月,组织人员参加“红心向党 廉润丽水”拉歌赛。6 月中下旬,开展庆祝建党 100 周年、清廉文化作品大赛暨丽水市第二届清廉村晚优秀成果展演。7 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收看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 100 周年庆祝大会。9 月,组织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党史学习教育 AR 定向赛暨“建党百年话清廉”红色故事会。(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宣传部)


(二)开展“学党史、明初心、谈体会”专题宣讲教育活动目标要求:围绕学习教育重点内容,充分用好浙西南革命老区的丰富党史素材,结合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典型经验做法和优秀理论成果,开展主题宣讲、讲党课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守初心使命、奋勇砥砺前行。到 12 月底,实现让每位党员都接受一场以上党史宣讲教育,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每人都作一场党史宣讲或党课报告。


重点举措:1.开展集中性主题宣讲。结合“丽水清风”学习论坛,邀请市委党史宣讲团讲师为委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进行一次党史宣讲。围绕开展建党百年、浙西南革命精神等主题,动员和推荐委机关优秀青年干部参加全市青年理论宣讲大赛暨微型党课大赛。(责任部门:机关党委、青工委、各支部)


2.开展“人人上党课”活动。“七一”前后,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委主要领导带头讲党课,领导班子成员和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到所在支部、基层组织讲党课,各支部书记和先进典型为普通党员讲党课。年底前,各支部组织普通党员上一堂“微党课”。(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各支部)


3.开展“追寻百年足迹、讲好清廉故事”系列纪检监察宣传活动。按照省纪委部署,积极做好“追寻百年足迹、讲好清廉故事”系列纪检监察宣传活动。注重挖掘和宣传身边典型,通过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形成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做好纪检监察系统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表彰活动。(责任部门:宣传部、组织部、机关党委)


(三)开展“学党史、践宗旨、办实事”专题实践活动


目标要求:将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以全面打造“三服务”2.0 版为主抓手,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企业解难题、我为基层减负担”专题实践活动,用心用情用功为群众、企业和基层排忧解难,展示新时代共产党人的良好风貌。


重点举措:1.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党员在身边、温暖千万家”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党员服务群众实践活动。组织委机关全体党员到所在社区报到,深化“点亮微心愿”机制,每名党员至少认领或参与实现 1 个“微心愿”。引导推动党员到 96345、“小园丁”志愿服务平台注册,“七一”前以支部为单位集中开展 1 次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持续深入开展联系村结对帮扶工作,推进乡村振兴计划在联系村顺利实施。(责任部门:机关党委、青工委、各支部)


2.开展“我为企业解难题”活动。严格落实护航民营经济十项措施,继续执行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民营企业制度。开展全市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检查,促进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督促市营商办出台《营商环境工作要点》,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责任部门落实助企惠企,降税减费政策。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清廉民营企业建设,全面构建清廉程度高,政商关系纯的优良政商环境。(责任部门:第四监督检查室)


3.开展“我为基层减负担”活动。深入落实《关于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若干措施》和《浙江村(社区)减负清单指引(2020 版)》,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确定一个县(市、区)作为联系点,结合重点课题调研、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指导督导、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等工作,带队赴联系点开展“三服务”活动,减轻基层负担,领衔破解至少 1 个基层关切的问题。(责任部门: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


4.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立足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持续深化正风肃纪,保持纠治“四风”高压态势;深化清廉村居标准化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责任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各相关处室)


(四)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


目标要求:“七一”前后,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年底,围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专题民生生活会,认真进行党性分析,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重点举措:围绕投身党史学习教育情况,紧密结合投身“丽水之干”、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情况,“七一”前后,召开严肃认真、形式多样的专题组织生活会,交流学习体会。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一起学习讨论、一起交流心得、一起接受思想教育。年底,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撰写自我剖析材料,深入查摆不足和差距,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强化整改、务求实效。(责任部门:组织部、机关党委、各支部)


三、组织领导


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在市纪委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成立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由方文军同志担任组长,柳向阳、程巧琴同志担任副组长,郑绍周、尚文勇、刘云刚、黄悌王、陈永军、佘晓君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为佘晓君,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市委巡察办、第四监督检查室、干部监督室、机关党委为成员单位。


(一)压紧压实责任。要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发扬马克思主义优良学风,注重实际效果,力戒形式主义,防止浅尝辄止,引导党员干部沉下心来学、联系实际学,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市委巡察机构在参加委机关学习教育的同时,结合实际开展好学习教育。临时党支部按要求参加委机关学习教育。


(二)从严督促指导。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指导检查、随机抽查、调研访谈等方式,对各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任务。主动接受市委巡回指导组的指导检查,及时汇报进展情况,认真落实工作要求。


(三)把握正确导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历史观,牢牢把握党的历史发展的主题和主线、主流和本质,以两个历史决议等中央文件精神为依据,运用唯物史观、人民立场、党性原则、实事求是态度正确认识党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重要会议等。加强思想引导和理论辨析,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坚决抵制歪曲和丑化党的历史的错误倾向,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网站、“清廉丽水”微信公众号等阵地做好内外宣传报道,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充分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这一丽水本土的精神财富,宣传开展学习教育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果,为委机关党史学习教育营造浓厚氛围。


(五)务求教育实效。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把握“学”与“做”的辩证统一,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真正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注重统筹推进,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推动纪检监察工作结合起来,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系列活动结合起来,与深化“三化”建设结合起来,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实际动力,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 100 周年。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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