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三化”建设 推动高质量发展
为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
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六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1年3月19日)
方文军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丽水市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六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总结我市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1年任务。
1月22日至24日,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过去一年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阐述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确保“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落实见效作出重大部署。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邃、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遵循,是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去年工作进行系统总结,就今年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提出明确要求,重点突出,务实具体,对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特别是保障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月7日,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在杭州召开。省委书记袁家军作了重要讲话,对在新起点上深化清廉浙江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许罗德同志所作的工作报告,任务明确、举措务实,为做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市委对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学习,研究了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胡海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20年工作回顾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脱贫攻坚决战之年,也是丽水撤地设市20周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市委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稳步推进清廉丽水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紧扣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主线,大力弘扬践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纪检之干”高扬“丽水之干”奋斗旗帜,扎实推进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纪检监察工作呈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
(一)坚定践行“两个维护”,政治监督更加落实落细。切实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首要任务,围绕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时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先后八次来丽水调研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开展项目化监督。认真落实“两报告”“两档案”“四清单”等制度,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可视化。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减税降费等重大部署,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做实监督。强化扶贫开发和扶贫协作专项监督,开展市县乡“三级联查”,全市共组建专项督查组185个,查处问题线索6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人,移送司法机关11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38起58人。围绕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组建9个疫情防控督查组下沉各县(市、区),查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149起,处理269人,为“两手硬、两战赢”提供了严明高效的监督执纪保障。制定出台《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十项措施》,推动完善《亲清政商交往正反面清单》,既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又助力护航企业发展。切实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督责督办。配合做好中央巡视组对浙江,省委巡视组对莲都、青田开展巡视的相关工作。
(二)全域建设清廉丽水,政治生态更加山清水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浙江、清廉丽水的各项部署要求,全市域推进清廉丽水建设。一体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在2019年12个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典型样本的基础上,出台《廉政风险“三色预警、五环联控”防控机制》,在15家单位开展第二批典型样本建设,形成廉政风险审查、防范、预警、治理、评估监督闭环。一体推进各清廉单元建设,督促各牵头单位分别制定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建设的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年度重点任务书、排出时间表,实行“项目化”推进。积极创新工作抓手,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县级“清廉指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全市乡镇(街道)政治生态排行榜评选;探索建立清廉丽水建设“红黑榜”制度,各地在积极创新中形成了“阳光村务”监督平台、村干部履职红线“20条”、“廉情地图”、廉情“吹哨人”、信访举报“云中心”等典型做法。着力建设全省一流法纪教育基地矩阵,深化“清廉文化进村晚”品牌建设,持续打响清廉教育品牌。
(三)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公平正义更加得到彰显。打好整治突出问题、完善权力监督、净化基层风气组合拳,严肃查处、精准施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持续开展民生领域“微腐败”整治,全市共查处扶贫攻坚、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56起,处理306人,党纪政务处分261人。开展全市社会福利机构专项整治,发现涉嫌违纪违法问题35个,立案审查调查9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全市共发现问题47个,追回人防易地建设费5345万元。严肃村(社区)组织换届纪律,严格落实“十严禁”“十不准”要求,全市共查处违反换届纪律案件11起,涉及党员干部18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打伞破网”百日攻坚战,23个涉黑组织和恶势力犯罪集团均查实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实率达100%,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结率达100%,顺利完成专项斗争决胜之年、收官之年任务。积极推进纪检监察职能“四进”矛调中心,9个县(市、区)均实现来访接待入驻,累计接待群众来访1513批次,受理检举控告219件。开展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评查,全年检举控告、初次举报、重复举报同比分别下降28.8%、24.5%、43.9%,在全省率先完成了“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件“清淤”工作。
(四)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干事氛围更加向上向好。坚决防止享乐奢靡之风反弹回潮,高标准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紧盯省纪委部署六类重点问题和全市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一月一主题、一月一亮剑”正风肃纪“月亮”行动,形成了纪委统筹、部门轮值、市县同步的正风肃纪全市大联盟。组织开展会所歪风治理、“烟票”专项整治、反对餐饮浪费等12轮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9起,处理干部15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人。坚决整治形形色色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共查处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26个,处理40人,党纪政务处分33人。积极推动落实省委为基层“持续减负40条”,切实让基层干部从繁文缛节中解脱出来。深入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全市共为94名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对27家部门疫情防控“事急从权”的45个事项予以容错免责,切实发挥执纪监督的正向效应。扎实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回访教育和考察工作。
(五)推进巡察提质增效,利剑作用更加充分发挥。牢牢把握政治巡察的根本定位,把常规、专项、机动巡察和“回头看”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巡察“组合拳”。压茬推进四届市委巡察工作,全年共巡察党组织30个,发现问题823个,移交问题线索56条。统筹推进村(居)巡察,对全市1974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覆盖率达97.18%。“推磨式”交叉(提级)巡察27个县(市、区)重点单位,较好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问题。建立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审计等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整合监督力量、共享监督成果。积极探索构建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链条,制定出台《丽水市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责任清单(试行)》等制度,不断扎牢巡察整改监督网。
(六)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治理效能更加高质高效。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构建“四责协同”机制,全市共对63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责任追究,6个党组织、83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制定《关于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提升监督质效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协作片“六联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互促共进、放大叠加、形成合力。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实现纪委监委机关与派驻机构“六个一体化”,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办法》及履职工作手册。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基层监察组织“三级联动”区域协作机制,制定乡镇(街道)监察办履职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相关履职指导手册,全市乡镇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830件,党纪政务处分788人。依托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2030个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推动监察监督与村级民主监督有机结合,全面拓展延伸基层监督触角。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审查标准,高质量做好审理工作。认真做好申诉复查等工作,维护党员和公职人员合法权益。
(七)始终保持高压反腐,标本兼治更加系统深化。牢牢把握“严”的主基调,坚定推进“打虎”“拍蝇”“猎狐”,全市共立案1322件,党纪政务处分1248人,移送司法机关81人。严肃查处了市政府原副秘书长郑春明,市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叶瑞平,遂昌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包炜,松阳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潘俊明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持续探索审查调查一体化工作机制,进一步优化电子取证信息平台,提升高质量办案效果。依法规范使用留置措施,牢牢守住零安全事故、零疫情的底线。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建立全市行贿人员数据库,将“围猎”领导干部的112名人员列入黑名单。充分发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实现防逃追逃追赃内外上下一体化,成功劝返了潜逃法国27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邹文海回国投案,成功阻止了一名涉案人员潜逃国外。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连接“三不”,出台监督执纪“四转三”操作暂行规程。全市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548人,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63.6%、24.7%、4.5%、7.2%。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全市共有36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
(八)强化“重要窗口”担当,队伍建设更加从严从紧。全面推进“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头雁领航”行动,市纪委常委会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带头转作风提效率六项机制制度。加强干部培训和岗位练兵,组织开展“师徒结对练精兵”活动,实施审查调查干部“育才工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青蓝计划”,建立青年党员成长“五维”评价体系,举办新进纪检监察干部、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审理业务、派驻业务培训班,实现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全覆盖。组织开展“丽水清风”学习论坛、主题征文比赛、争当“重要窗口”建设排头兵主题演讲比赛等活动,队伍凝聚力、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纪检监察干部12个严禁》纪律要求,扎实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深入开展“对标找差”和岗位风险点排查,进一步筑牢内部监督“防火墙”。
一年来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我市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性成果日益显现,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两个绿水青山”交相辉映的大格局总体形成。但形势依然有严峻复杂的一面,我们要清醒看到,对标高质量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还有差距,思想认识跟不上形势发展和工作要求;对高质量发展内涵规律把握不到位,一体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不平衡、不协调;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够准,日常监督不够具体深入;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需加压用力、精准施策,惩治权力腐败、基层“微腐败”需要下更大功夫;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养不够高、履职能力不够强,还不能完全适应高素质专业化要求。对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二、2021年工作总体要求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起步之年,做好今年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的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根本立场,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在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建设清廉丽水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具体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必须把准政治方向,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政治方向是党生存发展第一位的问题,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兴衰成败。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政治机关,只有旗帜鲜明讲政治,才能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的道路行稳致远。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都要把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忠诚履职之本,将其作为破解难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制胜法宝,切实用科学理论引领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坚定向前;都要一以贯之把加强政治监督作为首要职责,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必须紧扣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大局、监督保障执行。纪检监察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紧扣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定位和职责。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从大局来审视工作,自觉把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与纪委监委职责科学地、历史地、具体地结合起来,立足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及阶段性特征,科学精准把握工作的策略、重点、力度,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使正风肃纪反腐政策措施与现代化建设需要相契合相适应,使监督体系更好融入治理体系、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彰显纪检监察更大作为。
(三)必须坚守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彰显初心使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党的性质宗旨、初心使命的集中体现。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做一切工作都要顺乎人心、一心为民。我们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站稳人民立场,走好群众路线,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纠正什么,深入推进专项整治、专项治理、专项斗争,认真对待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不断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
(四)必须坚持稳中求进,推动改革创新、做到与时俱进。稳中求进,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做好工作的科学方法。纪检监察工作必须注重稳与进、坚定与稳妥的有机统一、相辅相成,哪方面都不可偏废。“稳”要“坚定”,保持决心和韧劲,在反腐败上初心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稳扎稳打、久久为功;“进”要“稳妥”,因时因势、识变应变,结合实际不断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在理念思路、制度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探索实践,不断积小胜为大胜,使各项工作符合中央精神、切合丽水实际、具有时代特点。
(五)必须强化系统思维,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思维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坚持的原则,也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桥”和“船”。必须坚持把系统思维贯穿一体推进“三不”全过程,建立健全前瞻性思考、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精准性落实、清单式管理、量化式考核的工作闭环,做到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统一、战略方向和战术方法相统一、宏观认知和微观落实相统一,放大惩治的遏制效应,强化制度的治理功能,筑牢自律的思想防线,做到震慑、约束、自觉三管齐下,不敢、不能、不想融会贯通,在系统推进清廉丽水建设中实现标本兼治。
(六)必须把好职责定位,深化“三化”建设、促进高质发展。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过硬。从去年的实践看,扎实开展“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是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及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一个有效抓手,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我们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始终把深化“三化”建设作为强化自身建设的基础工程、战略工程、长期工程来抓,进一步推动资源整合、完善制度规范、培养专业能力,全面促进纪检监察工作提质提效。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聚焦政治监督,有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坚定自觉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与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最新指示精神紧密贯通起来,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以高度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协助做好中央巡视整改的监督工作,强化对重大巡视问题、重大督查问题、重大审计问题、重大安全问题等“十张清单”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县乡两级领导班子换届纪律,全程跟进、铁腕执纪,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加强换届风气问题风险排查,对反映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及时受理、优先办理,严肃查处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官要官、说情打招呼等行为。
推动政治监督“见人见事”。紧盯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等“关键少数”,一级盯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把“领导就是监督”的理念贯穿始终。探索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使监督和被监督成为自觉。深刻领会“国之大者”,把监督融入“十四五”建设之中,聚焦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四届九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强化政治监督,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疫情常态化防控、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守住安全发展底线等重点任务,实行项目化监督,推动政治监督更加具体、更可评估、更富成效。
完善政治生态评估体系建设。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完善评估指标、改进评估方法、加强评估运用,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更加精准、更加实效的政治生态评估体系。推动党委(党组)定期组织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找准深层次共性问题症结和要害,促进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科学化、规范化。积极探索领导干部任中或离任政治生态评估等方式,及时清除政治生态“污染源”。完善乡镇(街道)政治生态排行榜,以强化基层公权力监督为着力点,持续推进重心下沉、工作下沉、监督下沉,解决基层党的领导和监督虚化、弱化等问题。
(二)聚焦审查调查,有力推动“三不”一体系统集成、协同推进
进一步深化审查调查一体化。坚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十四五”规划中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行业和环节,紧盯工程建设、土地管理、房地产开发以及教育科研、医疗、交通、开发区等领域,深挖彻查、严厉惩治不收敛不收手问题,最大限度遏制腐败增量。严肃查处以投资、借贷、低买高卖房屋等方式输送利益问题,坚决防止腐败隐形变异。坚决整治政法系统违纪违法问题,严惩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行为。持续整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内幕交易、利益输送等问题。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强化金融领域监管和内部治理。高度关注、着力防范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管理监督。持续开展追逃追赃“天网行动”,推动追逃防逃一体建设。进一步实施“审查调查一体化”战略,不断完善审查调查专家库、信息库、数据库建设,强化要素保障。
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将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作为“三不”一体推进的重要抓手,健全办案和治理相互贯通的工作机制,规范并充分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跟踪督办机制,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监督缺位。推动完善行政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监督机制,有针对性地补齐制度短板。加大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的坚决纠正、严肃处理,不断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进一步完善行贿行为惩戒机制,完善行贿信息数据库建设,拓展反“围猎”的战略纵深。进一步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用好正反两方面典型案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
推动纪法情理贯通融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相济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持续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行为处置工作,保护和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申诉复查工作,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的跟踪回访教育,推动实现从“有错”到“有为”的转变。
(三)聚焦纠治“四风”,有力推动作风建设化风成俗、形成习惯
完善作风问题监测体系建设。积极拓宽作风监测的渠道,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依托各种专业化的业务平台,定期监测、定期预警、定期分析、定期报告,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充分依靠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探索在各级各类单位和社会组织广泛建立“四风”问题监测站、观察哨、监督员,调动积极性,提高便捷性。充分依托信访举报综合分析、第三方调查、进村入企走访等手段,定期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探索在基层建立作风建设观测点,及时发现层层加码、滥用互联网政务应用程序等加重基层负担的问题。
坚决纠治“四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深入开展正风肃纪“月亮”行动,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精准施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讲政治的高度,严肃查纠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中悬空、虚假、不作为慢作为、上下一般粗等突出问题。加大对享乐奢靡问题的整治力度,紧盯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公款吃喝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奖励性补贴发放纪律。深挖细查违规吃喝“不在本地跑外地”、违规送礼“不走线下走线上”、违规报销开支“利用协会打掩护”等隐形变异问题,露头就打、反复敲打。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常抓不懈。突出作风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总结分析特点规律,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风家教,切实强化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打造亲清政商关系丽水样板。紧紧围绕我市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域的目标,建立健全与纾困惠企工作体系、政策体系、落实体系相匹配的监督机制,着力查纠、解决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落实不及时、兑现不到位、差异化对待、选择性服务等问题,协作开展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回头看”。把政商交往情况纳入政治生态分析评估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抓实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督促各级党员干部光明磊落同企业交往。推动相关主管部门强化中介机构、行业协会监管,坚决查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减少权力对市场的不当干预,实现政商关系“亲而有度”“清而有为”。
(四)聚焦基层治理,有力推动监督下沉保障民生、维护公平
切实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履职能力。更高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将重心逐渐从“规范”转向“效能”,着重打造一批力量强、善监督、能办案、贴民心的示范样板,带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整体提升。主动适应村(社)换届后“一肩挑”和任期变化的新形势,加快构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数字监督相结合的基层监督体系,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更好融入基层治理。强化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以县为单位统一制定规范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探索对部分重点村(社区)主职干部“提级监督”。更好发挥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前哨”作用,提升群众监督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持续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集中整治。做好扶贫监督后续工作,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保障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各项惠民富民政策措施有效落实。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完善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村级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打伞破网”,进一步推进源头治理和长效机制建设。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扎实做好信访举报处置工作。深化“三清三提升”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三多”信访件攻坚清淤、重点区域专项治理,推动重点件、典型件有效化解,力争全市信访举报量、检举控告量稳步下降。深化信访举报工作质量评查,坚持领导包案、交叉办信、提级约谈、常态化督查督办等举措,提升基层办信能力和处置质效。用足用好用活检举举报平台,持续完善“信、访、电、网”立体受理体系,发挥纪检监察职能进矛调中心工作实效,推广信访举报“云中心”等模式,着力提升群众满意率。加强对检举控告人的保护,严肃查处失密泄密、打击报复等行为。
(五)聚焦问题整改,有力推动政治巡察全面覆盖、利剑高悬
坚持有形覆盖与有效覆盖相统一。准确把握政治巡察的内涵和重点,以“四个紧盯”“三个聚焦”为切入点,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创新方式方法,在做好常规巡察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穿插机动巡察、巡察“回头看”,持续增强巡察震慑力和监督实效。持续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格局,深化“接力式”联动、“同步式”联动、“对口式”联动等具有丽水特色的经验做法,不断擦亮“推磨式”交叉巡察工作品牌,高质量完成市、县巡察全覆盖任务。
建立健全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机制。探索巡前一体谋划、巡中协同配合、巡后齐抓共管的途径和方式,推进巡察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特别是纪检监察监督有效对接、深度融合、形成合力。加强巡察与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的协助配合,增强工作合力。加强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对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整体提升巡察监督质效。严格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社)延伸巡察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巡乡带村”工作,加大向村(居)延伸巡察的力度。
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全过程监督。完善整改责任机制,细化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具体内容,明确被巡察党委(党组)落实整改“规定动作”。强化整改日常监督,会同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整改协调配合机制和重点任务、交办事项督办制度,适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回访检查。定期梳理分析巡察整改进展,探索建立整改评估、成效验收等办法,完善整改工作闭环机制,全面构建整改监督大格局。加强巡察整改典型案例评选工作,形成激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整改氛围。
(六)聚焦体制改革,有力推动“四项监督”融合贯通、提质提效
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健全完善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推动“四项监督”一体协同、贯通融合流程化具体化,形成统筹事前、事中、事后全融合的闭合链条。建立健全联合监督检查制度,组建“监督检查部门+派驻机构”“监督检查部门+巡察机构+派驻机构+县(市、区)纪委监委”等多种形式的“监督单元”,力量统一调配、信息资源共享,构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监督模式。积极探索组建重点领域监督专班,整合各方面的专业化监督力量,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到发现问题、查处问题、治理问题“一盘棋”“一条龙”。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找准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的衔接点,逐项探索建立与组织、司法、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贯通协调的机制办法,完善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和成果运用制度,构建“大监督”的工作格局。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监委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全面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总结近年来的改革实践,加速本地经验成果转化,实现“以点带面”,推动派驻工作全面整体提升。研究制定市本级开发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县级纪委监委做好开发区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工作。把发现问题作为派驻监督的生命线,紧贴被监督单位职责业务、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针对突出问题、突发事件开展专项监督,探索从源头加强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聚焦重点环节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做具体。
规范高效干净用好执纪执法权。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自觉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匡正风气、防治腐败。大力提升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质效,加强与司法机关工作衔接,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抓住证据标准这个关键,使调查终结形成的案件事实、证据与刑事审判的证据标准相对接、相符合,让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建立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完善涉案财物追缴制度,严格落实处分执行清单化告知和处分决定执行报告制度,促进案件质量提升。
(七)聚焦风险防控,有力推动清廉建设全域推进、全线共进
突出压实主体责任。把清廉丽水建设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纪委监委在推进清廉丽水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形成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良好局面。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健全主抓直管机制,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施中同步深化清廉丽水建设。推动各级党委(党组)结合实际细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和具体年度任务安排,助推管党治党责任层层传导落实。充分发挥各级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协同、推动作用,形成左右协同、上下联动、共创共建的工作机制。
统筹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坚持以点带面、抓纲带目,聚焦权力集中、资源富集、攸关民生的重点领域,建立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国企、清廉民企、清廉交通等清廉单元差异化“清廉指数”,培育一批清廉单元建设样板。着力打造清廉文化高地,积极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推动增加清廉文化产品供给,丰富清廉文化群众性活动,努力创建具有鲜明辨识度和全国影响力的清廉文化丽水品牌,在全社会营造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良好氛围。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清廉丽水建设基础性的工作来抓,进一步总结完善“三色预警、五环联控”工作机制,深入实施“清廉防火墙”工程,系统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走深走实、落细落地、见策见效。继续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有效预防财经领域违纪违法风险。把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尤其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作为风险防控的核心任务,防住关键人,防在关键时,防准关键事,着力预警和治理影响清廉建设的深层次问题。
(八)聚焦打铁锻钢,有力推动“三化”建设持续深化、迭代升级
全面深化“三化”建设。重点围绕推进政治生态评估体系、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日常监督融合体系、四风问题监测体系、工作质量管理体系、现代综合保障体系、改革发展服务体系、数字平台支撑体系等八大体系建设,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一体化建设,对工作资源进行更有效的整合,使每一份资源都物尽其用,做到目标一致、方向协同、行动契合、优势互补;在更高水平上推进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使每一项工作都形成有原则、有标准、有规范的严密体系;在更高水平上推进专业化建设,切实巩固深化“师徒结对练精兵”“育才工程”“青蓝计划”“五维”评价等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锤炼一身出色出彩的专业能力,练就一手实战实用的专业方法,涵养一股担当担责的专业精神。
加快建设“智慧纪检监察”。积极推进数字化改革,更加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深度融合。积极构建“智慧办公”运行体系,实现日常操作平台化、制度规定模板化、业务工作流程化、闭环管理可视化。积极构建“智慧监督”运行体系,探索“制度+科技”的智慧监督新模式,打造一体化的监督平台,建立和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各类监督数据信息共享机制,构建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强化大数据综合运用和分析研判,助力日常监督智能化、信息化。推进综合信息查询平台、查询审批系统建设,探索完善职务犯罪案件网上移送,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智能化水平。
锤炼从严从实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常委会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衔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作为机关党建和教育培训的重点任务,引导纪检监察干部从党的光辉历史中汲取力量、坚定信念。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和指导,着眼换届加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选配工作,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力度,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层层压实管人带队主体责任。健全内部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管理制约体系,使依规依纪依法贯穿纪检监察全过程各方面。完善特约监察员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锻造一支始终走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前列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纪检监察工作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承载着党和人民赋予的重要使命和光荣职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强有力领导下,高举“丽水之干”奋斗旗帜,奋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启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