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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专访傅智超:《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为主线 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

发布日期:2022-04-28 14:22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4月2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傅智超专访文章《以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为主线 做好送上门的群众工作》介绍我市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树牢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该报道还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微信公众号、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客户端同步刊发。


原文摘编如下


本期嘉宾

傅智超 浙江省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张光报道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信访工作条例》,对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有利于加强群众监督,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具有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如何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认真执行《信访工作条例》,树牢规则意识、程序意识、法治意识,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聚焦主责主业,紧盯受理、办理、处置等关键环节,严格流程管控,把依规依纪依法要求贯穿信访举报工作全过程



记者:精准规范有效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程序、要求履行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每一道程序都合规合纪合法。请结合实践,谈谈需要从哪些方面抓好落实?

傅智超:我们加强宣传互动,从源头上提高举报质量和效果。开展检举控告政策宣传月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对《信访工作条例》《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的宣传,推动群众举报从“要举报”向“会举报”转变;聚焦主责主业,严格区分、精准甄别受理业务范围内事项。针对业务内外交织等受理界限模糊的信访件,建立集体会商研判机制,精准剥离业务范围外事项;严格执行信访件办理时限规定和程序要求,比如制定实名举报首次谈话笔录、双向承诺、三次会面等工作机制,以规范高效的办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率;精准认定,保护受到诬告、错告党员干部的干事创业积极性,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注重源头防范,健全体制机制,提升受理办理质效,推动重信重访问题减存遏增、难信难访问题清仓见底


记者:做好源头预防,积极排查化解信访矛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本地有哪些亮点做法?

傅智超:我们推行集中受理机制,推动县级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全部入驻当地矛盾调解中心,并制定了来访接待工作规范,对群众来访进行集中受理。制定适用涉纪矛盾调处化解的参考情形和流程,对业务内外问题交织、反映问题笼统等7类情形,通过双向移送机制转交矛盾调解中心调处化解;聚焦信访件办理重点环节,设置评查指标体系,每季度对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量化评分,不断提升基层办信的质量和效率;健全检查督办机制,紧盯涉及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和重点问题的信访件开展督办;建立专项治理机制,定期对信访举报情况进行系统梳理,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提出监督建议,有效服务专项治理。如,针对个别村居信访问题较为集中,且重复举报较多的问题,督促制定“一乡一策”开展治理,推动从源头上化解信访矛盾。


以改善检举举报平台应用为契机,深化细化各项举措,不断提升服务监督、服务办案、服务发展能力水平


记者:充分发挥信访举报工作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信访举报工作高质量发展,还需要从哪些方面深化细化具体措施?

傅智超:我们在信访业务系统嵌入监督模块,及时发现属地党委政府或事权单位在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实行精准追责问责。此外,还要解决好质量问题,防止“初访”转“重访”。我们健全完善片区协作办信、结果审核背书、全员跟班锻炼等工作机制,抓住信访件办理的最佳“窗口期”,提升基层初次举报办理质效;要解决好效果问题,变“上访”为“下访”。我们探索设立市县两级纪委监委乡镇(村居)接访点,实行领导带队下沉接访,探索开展联合反馈、提级反馈等工作,努力打通信访举报办理“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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