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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原总工程师刘旭龙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发布日期:2023-05-08 15:57 来源 :“清廉丽水”微信公众号

  日前,丽水市莲都区监委对莲都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原总工程师刘旭龙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刘旭龙身为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消费卡;长期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刘旭龙的行为已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莲都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旭龙开除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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