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遂昌县共为640位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及经济补偿金232余万元,办结劳资纠纷举报案件48 件,维护了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稳定。
一是广泛开展《劳动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了有关劳动保障大型法律咨询活动,宣传和普及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用工单位和民工法律意识,自觉遵守《劳动法》。对无故拖欠、克扣民工工资的业主进行曝光,注重发挥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尤其是劳动监察部门加强巡视检查、举报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手段,特别是在传统重大节日来临前15日组织力量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督促用工单位或业主列出付款计划并予以落实,使拖欠民工工资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如奥地利华侨投资的欧华武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案,在检查中发现后及时督促业主支付,使70多位民工领到了16.7万元工资,福建、贵州籍等外地民工顺利返乡过年。
三是端正对私营企业、新办企业的指导思想。针对私营企业、新办企业存在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用工无序等问题,做到一方面积极鼓励和扶持,一方面依法加强管理和监督。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建筑行业,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管理制度,如用工制度、合同制度、工资支付制度,从用工开始就将民工工资支付纳入到规范管理的范畴。如有一家私营企业原来是4个月发一次工资,后通过检查,使这家企业的工资按月及时发放。
四是建立清欠民工工资绿色通道。有关部门互相配合,齐心协力,由劳动、公安、工会、工商、监察、法院等部门组成清欠民工工资绿色通道,对拖欠民工工资快速反应,及时组织进行解决。如龙丽一级公路三标段承建商广东中人企业集团拖欠民工工资案发生后,有关部门快速处理,使涉及8个省份的103位民工及时领到了50多万元的工资。
浙江省遂昌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