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泉市坚持把深化作风建设向农村基层组织延伸,在全市建立健全以“践诺制”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组织“一把手”作风建设监督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和评议权,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行选前承诺、做到勤政廉政。全市444个行政村共推出创业承诺3000余条,已兑现承诺1000余条,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1200多个。
公开“承诺”,细化责任。在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要求各候选人结合村干部岗位职责,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演讲、张贴承诺、公开质询等方式就创业干事、廉洁自律等方面向全体选民作出公开承诺。承诺经村民代表大会和全体党员会议审议通过后,由村干部签订《创业承诺书》,细化村干部勤政廉政的具体责任。
民主“示诺”,强化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将村两委负责人在竞选前履职承诺结合本村实际和群众需求迫切的实事,制订出村两委负责人创业承诺项目,实行项目化管理,在市纪委统一制作的“创业承诺监督牌”上公示。“创业承诺监督牌”注明该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所在乡镇(街道)纪(工)委两级监督电话。同时,将村干部的创业承诺及任期年度目标承诺编印成册,印发至每一户村民,使之家喻户晓。
定期“问诺”,亮化实绩。在各乡镇统一建立“村级一把手”工作实绩台帐的基础上,成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任组员的监督小组,每季度对承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上报乡镇(街道)纪(工)委审核后,在“创业承诺监督牌”上予以公示。对按时或超额完成承诺事项的实行绿牌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的实行黄牌警告、红牌惩诫。
严格“考诺”,硬化问责。每年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特别是创业承诺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届末由乡镇党委召开大会对村两委负责人进行述职述廉,村两委干部、村务监督委员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参与质询和评议。累计两个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当事人须引咎辞职;届末评议结果不合格的,下届换届选举不得确定为候选人对象。目前,该市已有1名村党支部书记因未认真履行竞选承诺被免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