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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而有度 清而有为丨景宁:联合监督护航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发展

发布日期:2023-05-17 14:53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产业飞地建设进度如何?招商工作开展得顺不顺利?飞入地和飞出地有哪些协作共建机制?日常沟通协调是否顺畅?”日前,在海盐—景宁山海协作“产业飞地”项目现场,由浙江省景宁县纪委监委、海盐县纪委监委联合成立的“山海联督”专项工作组,就两地山海协作“产业飞地”共建情况开展现场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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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景宁县纪委监委赴海盐—景宁山海协作“产业飞地”调研,了解“产业飞地”建设情况。

  海盐—景宁山海协作“产业飞地”位于海盐县百步经济开发区,规划面积约1.6平方公里,是景宁在海盐开展异地投资建设的经济实体。除海盐外,景宁还在宁海、上虞等县市建有“消薄飞地”,作为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开辟税源增收渠道的有力支撑。
  根据省、市两级纪委监委关于山海协作“飞地”高质量发展协同监督的相关要求,景宁县纪委监委把监督护航“飞地”高质量发展列为重点监督项目,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走访调研等方式,强化与发改等责任部门的沟通交流,详细了解“飞地”建设具体情况,确保对“飞地”建设底数清、情况明,为精准监督打好基础。


  景宁县纪委监委逐条细化监督计划及重点,将监督任务“点对点”派单给派驻纪检监察组,由委机关统筹协调、派驻纪检监察组动态跟进,确保监督工作室组同推进、共落实。与“飞入地”纪委监委成立“山海联督”专项工作组,配套建立跨区域组织协调、精准对接机制,通过建立工作联系群、召开“云上会议”、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协作等方式定期联络沟通,会商研究重要事项,协调推进工作落实。
  “山海联督”专项工作组深入“飞地”一线,聚焦“飞地”建设思想认识、工作作风、工作进展、运营绩效、协作监督等方面内容开展协同监督,了解“飞地”建设的具体情况,掌握“飞地”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共商协同监督有效举措、共议监督发现问题整改。
  “日常监督‘室组’联动共抓、日常工作线上线下同步推进、‘飞入地’和‘飞出地’‘山海联督’协同开展的监督方式,压紧压实了两地有关部门的责任,推进形成了‘飞地’建设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的责任共同体意识。”景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探索建立共建双方一张清单督办整改机制,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化管理,逐条明确双方责任单位、整改举措、完成时限、阶段性进度跟踪等内容,坚持“一个问题,两地共议”“一张清单,两地共跟”“一种经验,两地共享”,形成问题互通、一体整改的督导督办和成果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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