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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品廉丨丽水高溪叶氏:耿介廉能,忠义传家

发布日期:2024-06-18 11:40 来源 :“清廉丽水”微信公众号

【族裔迁徙】

宋仁宗天圣年间(1023-1032),叶瀼自松阳卯山迁徙至丽水县义靖乡高溪里麟山,“结庐父墓而居”,为高溪叶氏始迁祖。

【事迹】

叶宏,丽水县高溪村人。叶宏的父亲叶莳(1092-1153),字当时宋绍兴二年( 1132)进士。《 县志》《府志》未载其生平。遂昌周绾应叶宏之请,为其撰《宋故无为军通判叶公墓志铭》( 见高溪《南阳郡叶氏宗谱》)。叶莳自幼勤学苦读,“淹贯经史”,“未弱冠补上庠”,不到 20 岁,就进入开封太学,三更鸡鸣即起床读书。宋宣和七年(1125),金兵人侵中原,叶莳身背《汉书》而回。宋建炎年间( 1127-1130),获得“乡荐”资格,宋绍兴二年考中进士。

叶莳初任汀州清流县尉兼主簿,既掌治安捕盗之事,又掌管文书。当时县境内有狡猾的盗贼,聚众扰民。叶莳率兵围剿,斩杀首犯,释放从犯回家种田,全县人顺从服气。任满后,叶莳受到朝廷奖赏,升承务郎、建安知县。当时建安还没有县学,叶莳兴建学校,教诲勉励学子,“行之出于至诚,风俗为之一变”。清嘉庆《大清一统志》卷一五九《古迹·建安故城》记载:

碧云楼,在府治。又城内敕书楼,宋县令叶莳建,以藏救书。韩元吉重建。

因政绩突出,叶莳深受州郡刺史和将军器重,分别被二人向朝廷举荐。再调南康军都昌知县,不久升徽州通判。当时正推行“经界法”,即以乡都为单位,逐丘进行打量,计算亩步大小,辨别土色高低,均定苗税。时“行使者督责苛甚”,民愤极大。叶莳“措画有方,不扰而济”,徽州下属的“六邑人德君,皆绘像祠之”。后再迁朝奉郎、无为军通判,须候缺,叶莳返乡等待。

在外当官时,叶莳“居官廉白,壁立万仞;两宰巨邑,皆以廉能称”。居乡期间,叶莳为人谦恭,待人以礼;周济乡邻,乐诱后进。廉介有守,“家贫不殖产业,训诸子以学”。于宋绍兴二十三年(1153)去世。著有《莱山集》二十卷。

叶宏自幼嗜书如命,宋绍兴二十五年(1155),以文艺铨魁,愈发刻苦攻读,求良师益友。宋乾道七年(1171),领乡荐,宋乾道八年(1172)登黄定榜进士。

中进士后,叶宏得到宋孝宗召见,上疏数百言,论州县征赋、官军选拔升降,切中时弊,被宋孝宗采纳。任命为武学博士,叶宏上书请求增置生员名额,为国家储备青年才俊,以供他日之用,又被孝宗采纳。宋孝宗感到时下兵书多谬误,取出宫中收藏的十一个版本的《孙子兵法》,让叶宏删繁就简,订正错讹。叶宏不负君命,完成兵书善本,受到皇帝褒赏。升国子监丞,继升均州知州,弭盗去奸,不屈权势。忤逆上司,被罢官。不久任大理寺丞,纠正了很多冤假错案。任驾部郎,论部兵马及邮传,利害得其实。任考功郎,重新登记御前诸军的户籍,造退年长,留用年轻,并制定升降有据的考核措施,革除庞杂而无必要的限制。受到孝宗嘉奖,擢升太府少卿总领淮西军饷。

宋淳熙七年(1180),叶宏以吏部侍郎的身份奉命出使邻国,至安肃时马受惊,手臂骨折,仍坚持出使,泰然自若,无所畏惧。回来后受到孝宗赏赐,将所赏犒劳军士,并加强军士日常训练,教授他们排兵布阵、进攻撤退之法,教授他们如何使用弓弩箭镞,“升强激懦”,使得军队士气大振,宋淳熙十年( 1183),因屡受孝宗青睐,叶宏遭人嫉恨,被流言中伤,请祠归以朝请大夫、主管亳州明道宫的身份告请还乡。

宋庆元元年(1195),宁宗即位,诏内外诸军主帅条奏武备边防之策。许多大臣以叶宏久习边事向宰相推荐,叶宏被任命为楚州(今属江苏)知州。楚州连年大旱,烟火萧条,饥民流亡剽掠。叶宏召集流民,向他们发放粮种和耕牛,安定民心,全力耕种,使得“并淮千里一尘不耸,宛如领使淮西时”。宋庆元三年(1197),加直敷文阁、福建转运副使,但未等整装赴任,病逝于楚州州治山阳。

▲叶琛

叶琛(1314-1362),出生于丽水县高溪村书香世家。祖父叶天与,字子贤,以“德行文章”为当时所推重,任缙云美化书院山长。父亲叶诚,字心可,熟读六经,仪章度数、图书历象等无不研究,尤工五言诗,著有《栖闲集》。

元天历元年(1328)正月,叶琛整束行装,北游京师。在京城游学期间,叶琛结识侍讲学士揭侯斯、翰林直学士虞集、国子助教陈旅等人。在他们的荐举下,进入通政院任宣使。

通政院是元朝主管驿站的中央官署,院事琐碎繁杂,叶琛无所畏惧办理得有条不紊。元代驿站四通八达,叶琛要经常到各地巡视,他清正廉洁,刚正不阿,令人敬畏,地方长官听到他要来,赶紧把平时畏难推诿的事办结,不敢拖延。

元至元三年( 1337),叶琛任江浙行中书宣使,址在杭州。时寇起临漳县(今属河北邯郸),朝廷命江南行省平章别不花前往征讨,叶琛被征人军中,他多次为别不花出谋划策,一举平定寇乱。

元至正四年(1344),叶琛任徽州路县县丞。当时县缺县尹,叶琛既当县丞又代行县尹职责,县内大小事务,都要叶琛决断处理。县镇戍将军经常对叶琛的工作数短论长。成将是蒙古人,挟武自重,以往县尹如果不顺从,立马惹祸上身。这也是县尹空缺的原因。但叶琛行得正坐得直,不为所屈。身边的人见叶琛长得高大威武,又深得县衙上下拥护,就劝戍将,“此健丞,不可触也”。

一天夜里,巡逻兵更与盗贼内外勾结,把县洪氏大墓挖开,将殉葬品掳掠一空。巡逻兵吏怕洪氏上衙门报案自己担责受罚,就胡乱绑了一个叫张来的人来见叶琛,说他是群众举报的盗贼。叶琛见张来一身伤痕,嘴里却喊着冤枉,不动声色先把张来收押人监,择日升堂。过了几天升堂叶琛让手下皂隶穿上张来衣服上堂,又让巡逻兵把举报的群众带上堂。没有举报者,巡逻兵就让盗贼冒充举报者上堂,与皂隶对质。叶问举报者对面是谁,举报者齐声骂盗墓贼张来。叶琛又把张来带上堂,问举报者这个是谁,举报者齐声说不认识。至此,一出贼喊捉贼的闹剧大白于公堂。嘉兴有个叫朱甲的人,侨居歙县多年。县内大户人家,每逢红白喜事,都叫朱甲到家里,带领徒弟或设坛念经,或主持祭礼。一日,朱甲在一户人家设坛,与主人家发生了殴斗,双方闹到了县衙公堂。升堂后,叶琛盯着朱甲等人,端详了许久,突然一拍惊堂木,说:“你们不就是我要抓的盗贼吗?”命人脱去朱甲他们的上衣,果然,每个人两只手臂上都有刺墨。《元典章·刑部》规定,汉人、南人犯盗窃罪者,初犯刺左臂,再犯刺右臂,三犯刺颈项,蒙古人有犯不刺。朱甲等人在嘉兴就已是惯犯,移居县后出人大户人家,以醮祀为掩护,专门偷窃富豪之家,整整十七年,从县尹到普通百姓,竟然一无所知,没想到被叶琛一眼识破。

歙县按照国家规制,每年向朝廷缴纳贡金两千四百七十五两,贡金收取的事情本属县衙职责。但元朝实行包税制(元人称为扑买或买扑),由承包人一次性向国家包缴,承包者再按较高数额向百姓征收,从中获取差额利益。歙县也不例外,县衙的人乐得轻松自在,上级有人来巡查也是睁一眼闭一眼。这一年,中书省令各地以楮币(用楮皮纸制成的纸币)代替金纳贡,承包者贿赂县衙官吏,准许他们按惯例收取。叶琛到任后,发现了此中弊端,若不制止,“恐或传为例,剥民必甚”,将岁贡收缴之权收归县衙,并将数目减到朝廷征收数目。

歙县每年产宣纸五百万张,差吏靠山吃山,借口宣纸质量低下以低收购,转而高价卖出获利。百姓告到县衙,县衙不但不受理,还加重赋税。叶琛察觉差吏的徇私舞弊,整顿吏治,推行货真价实的公平买卖,又革除了额外的赋税。历代田赋都分夏、秋两季征收,称为夏税和秋税,夏税一般缴纳货物或者钱。但歙县情况特殊,本地产粮不足,不能满足驻兵需求以往都是要求百姓用货物或钱换粟来缴纳夏税,称“夏粮”。歙县地处江南产米不产粟,以货物或钱换粟缴纳夏税,又被中间商盘剥一层,“民深忠苦之”。叶琛积极与上级沟通,“以钱、米兼赋于军,夏税得如例”。

元至正六年(1346),叶琛任江浙行中书省掾,随江浙行中书省右丞相忽都不花讨伐福建长汀罗天麟、陈积万寇乱。叶琛曾有过临漳平寇的经验,又有歙县治理的经历,知道所谓寇乱,不过是食不果腹的百姓揭竿而起。他积极协助忽都不花推行惩办首恶、安抚胁从的措施,元军对罗天的农民军实施围而不攻,使其分化瓦解。果然,罗天、陈积万被部下杀害,农民军投降,避免了大规模的杀戮。

元至正九年(1349)春,叶琛任承事郎、处州路青田县尹。青田多山,群峦叠嶂,溪壑纵横;人多耿直,民风彪悍,“素号难治”。叶琛认为青田百姓桀骜不驯,之所以难治,是教化不够,官府只有重视教育,才能政以体化、教以效化、民以风化。

到任不久,叶琛即在文庙新建高大宽敞的明伦堂,礼聘饱学之士为六经讲师,增拨三十多亩学田,招收弟子生员,免费提供伙食。每月初一十五,叶琛身着官衣官帽,带领生员拜谒孔夫子及其弟子。礼毕后,叶琛亲坐明伦堂,语重心长地为生员讲解五伦的教义,言辞恳切,深得生员敬佩。有一次,一位属吏送来一份官书,叶琛见印章的边角很鲜明,对属吏说:“你好大胆,竟敢刻假印?”属吏大惊失色,立马下跪磕头认罪。叶琛说:“刻假印的不止你一人,你如果揭发一人,我就赦免你。”叶琛以此类推,一天内缴获吏印十八枚,税务印十二枚。叶琛信守承诺,赦免众人,只惩办最后被检举的人。

按照元朝法律,牛患疫病死亡要向县府报告。石溪方圆只十余里,十天内报上来二十三头牛病死。叶琛内心生疑,问来报告的农民:“牛死了是什么状态?”农民答:“全身肿胀。”叶琛问:“牛死了,牛肉还可以吃吗?还是丢弃不能吃?"农民回答:“怎么敢丢弃呢?一旦快死了,就给杀牛的屠户了。”叶琛问:“杀牛的是谁?”农民回答:“有两个少年跟我们来的,在县门东。”叶琛让衙役把两人抓来。少年腰里别了个包囊,叶琛命衙役取下来一看,大铁针一枚,皂角、麻子若干。叶琛说:“这不就是毒牛的工具吗?”少年不敢隐瞒,坦言用皂角、蓖麻子熬药淬针,用针扎牛,牛便全身发肿,不能吃草,奄奄倒地。耕牛是务农之本,少年不事,指使者肯定是昧了良心的屠户。叶琛很生气,查抄了屠户家,以弥补失牛农户。

青田人好争讼,动不动就到县衙打官司。叶经过详查,知道了原委原来凡是到公堂的原告和被告,事先争执的时候,都受到了县吏的蛊惑县吏怂恿他们打官司,吃了原告吃被告,以此谋取财利。叶琛查实背后摄的县吏,施以杖刑,县更再也不敢作奸犯科。争讼日减,到后来几乎没有了。

元至正十三年(1353),青田黄坦(今属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人吴德祥啸聚倡乱,他们攻占青田县城,焚掠府库,杀害男女无数。乱军势力波及处州、温州、婺州和福建建宁,官军前往征剿,大败而回。至正十五年1355)六月,宪府辟叶琛摄同知处州总管府事,前往处州平寇安民。有人劝叶琛,寇情叵测,你要带领大部队去,才能保证无。叶琛笑一笑带了几个随从兵士,骑着马一路到青田。百姓听说叶琛来了,纷纷从山上回到县城,窃据县城一带的乱寇头目也向叶琛投诚。十月,有人在吴德祥耳边嘀咕,说叶琛在使障眼法,其实暗地里在组织军队,不久就要围攻黄坦,不如先下手为强,趁其不备,把他劫持到山上来。吴德祥听信了,开始部署。项生、留由之两人听说了此事,急忙催促叶琛到温州避一避。叶琛拒绝说:“老百姓因为我来青田,有了依靠,才从山上回家。我现在走了他们怎么办?”两人苦劝无果,大哭而去。过了几天,寇首张惟德、吴伯贤率部全副武装包围县城。叶琛身着官衣官帽坐在大堂上,威严地责问:'你们想干什么?”张惟德、吴伯贤被叶琛的气势折服,不由自主双膝着地跪了下去,想想又不对,我是来劫人的,怎么跪下了?但又不敢站起来就挺直上身说:“山里人听说大人宽厚,都很想见你,让你去一趟。”山寇人多,形势严峻,叶琛顺水推舟说:“我可以去,但你们不能伤害老百姓。”元至正十八年(1358)十二月,朱元璋亲率大军进攻州。朱元攻克婺州后,招揽了浦江的宋濂,聘为郡学五经讲师。宋濂向朱元璋推荐了刘基,胡大海向朱元璋推荐了叶琛、胡深、章溢。攻克处州后,朱璋任命孙炎为总制,负责招揽刘基等人。

元至正二十年( 1360 )三月,刘基、叶琛、章溢、宋濂结伴至金陵(今江苏南京),朱元璋授叶琛、章溢为营田使佥事。元至正二十一年(1361)八月,朱元璋亲率大军,一举攻克江州。十二月,江西行省丞相胡廷瑞平章祝宗派使者到江州见朱元璋,表达了投降之意,但有一个条件,就是原先的军队要留在龙兴(今江西南昌),不能改编到别处。元至正二十二年(1362)正月,胡廷瑞得到朱元璋回信,决心归顺,派外康泰到江州投降。朱元璋率大军从九江出发,人龙兴城。二月,朱元璋改龙兴为洪都任命邓愈为江西行省参政,万思诚为行省都事,叶为洪都知府。朱元璋携胡廷瑞回建康(今江苏南京),命康泰、祝宗两人带所部乘船去协助徐达征讨武昌。

康泰、祝宗两人的船到女儿港时,丢掉朱元璋的吴军旗帜,拦截了一艘布船,以布为旗,掉头进攻洪都。黄昏时分到城下,一举攻城,突破城门。洪都城原本由这些叛军守护,军力空虚。邓愈住在廉访司,闻变来不及召集军队,只有数十人随从,一路从抚州门杀出,逃往建康。都事万思诚、知府叶琛在洪都府,竭力而战,被叛军执获。祝宗、康泰劝叶琛、万思诚投降,两人破口大骂,被杀害。

朱元璋闻叶琛死讯,嘉其忠义,追封叶琛为南阳郡侯,人祀洪都忠臣庙,又人祀南京鸡笼山功臣庙。

明嘉靖十八年(1539),巡按浙江监察御史王献芝在处州郡城南建“开国忠节三先生祠”,祀奉叶琛、胡深和章溢,并亲撰碑记。

叶现(1331-1385),字景龙。叶现的堂哥是南阳候叶琛,根据高溪《南阳郡叶氏宗谱》记载,叶现因堂哥叶琛被举荐至南京,受到朱元璋接见朱元璋“试以诗”,叶现赋诗一首,其中两句“九天日月开洪武,万国衣冠属大明”,深得皇帝赞赏,被授予通州勾管,“亲民,治行优”,寻升府判。叶现赴任通州时,刘基率一众官员作诗送行,宋濂《送叶别乘之官通州诗序》( 见宋濓《文宪集》卷八):

括苍叶君景龙,新拜通州别乘之命,将之官,前御史尚书刘公伯温,为率朝署簮缨之贤及山林华藻之士,以杜甫诗“勋业频看镜,行藏独倚楼”为韵,赋诗饯之,请予为之序。余谓景龙生名宦之家,自幼习闻诗书礼乐之懿,谁不知之?弗侯余言也。其饬已廉介,操心仁恕……予与景龙之兄景渊(叶琛)使君游,姓虽异,情则兄弟也……

通州任上不久,叶现以“忠勤”又授南雄(今属广东)太守。在南雄任上,叶现清廉如水,以民为本,深得百姓爱戴。明天顺《大明一统志》卷八。《名宦》记载:

叶景龙,洪武初南雄知府。见城西河塘村地干早,筑陂引凌江水溉田。民受其惠,号曰叶公陂。

清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名宦》记载:

叶景龙,丽水人。洪武初知南雄府,于城西河塘村筑陂引凌水灌田五千余亩,民号叶公陂。

叶现还迁建城隍庙,清雍正《广东通志》卷五四《坛祠·南雄府》记载:

城隍庙,旧在南门内。明洪武三年,知府叶景龙迁县西。隆庆元年,知府周思九重修。国朝康熙九年,知县马文绣捐背重修二门。

明洪武三年(1370)九月,叶现三年任满,按朝廷规制,要人朝见皇帝。南雄官员和士民纷纷作诗送行,吴编撰《送南雄郡守叶侯景龙人觐诗并序》( 见高溪《南阳郡叶氏宗谱》):

庾岭之南,居室潭潭:叶侯之来,泽及洪纤:兵以来,民物凋瘁;抚其疮痰,安我稚者;我衣之单,侯燠我肌;我雏之饥,侯饱食之;侯之中心,蔼然仁慈;侯之处政,鉴空衡平;架梁济涉,凿陂灌亩……

叶现的妻子王元龙,姐姐叶瑗。清道光《丽水县志》卷一二《烈女》记载:

王氏,南雄守叶现妻。至正二十年避兵白岩,兵抄掠日甚,自度不免,遂自经。现女兄(姐)瑗嫁青田潘雍,适归宁,与王偕行,事亟,投岩下死,其媵新葵亦从死。

归宁,指回娘家。叶现、叶瑗的母亲潘氏是青田人,叶瑗自幼被托养在外公家,长大后嫁给了舅舅的儿子潘雍。时值元末,瓯闽间山寇作乱波及青田。潘雍出钱募集乡勇,保护家园。处州守将石抹宜孙将潘雍的事迹上奏朝廷,授予潘雍为遂昌县主簿。元至正十九年(1359)十月,叶瑗回娘家高溪探亲。不久,胡大海、耿再成率兵大军压境。十一月,叶和弟媳王元龙、婢女新葵随家人避入高溪村西的白岩山顶山寨。白岩山距离高溪村十里,四面陡峭。十五日,兵丁攻人白岩山山寨,王元龙“自经”叶瑗、新葵跳崖。

明翰林学士宋濓撰《双节妇叶氏王氏并媵新葵死事记》,明笔记作家王锜( 1432-1499)撰《双节妇传》。事载《处州府志》 丽水县志》《大明-统志》。

【传略一】

叶宏,字梦符,丽水人。乾道进士。为人傥,莅官明敏。任武学谕,注《兵书》,被褒赏。累迁太府少卿,总领江东军马钱粮。

【志载一】

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八《人物·经济》

【传略二】

叶琛,字景渊,丽水人。博学多才,与刘基、章溢齐名。明太祖造使以币聘之,与基、溢、宋濂四人同至金陵。上顾左司郎中陶安问曰:“四人何如?”安对曰:“臣谋略不及刘基,学问不及宋濂,治民之才不及章溢叶琛。”擢琛为营田佥事。王寅正月,上帅师至龙兴,守臣祝宗、康泰以城降改龙兴为洪都府,以琛知府事。既而,宗、泰据洪都叛,琛迎战,死之。追封南阳郡侯。命有司立庙城中,岁时祭之。

【志载二】

清雍正《浙江通志》卷一六六《人物·忠臣》

【传略三】

叶现,字景龙,南阳侯琛之弟。洪武初,以荐至京,明祖试以诗,称旨。授通州勾管,寻升府判,有惠政,南雄知府。堤水灌田万余亩,人称“叶公陂”。宋濂称其“饬已廉介,操心仁恕”。后,祀名宦。

【志载三】

清道光《丽水县志》卷一。《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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